扶不扶 “扶不扶” “救不救” “管不管” “两高”报告还可以这样写

受疫情影响,今年“两高”报告的陈述时间虽有所缩短,但却不乏“干货”。报告中,案例、数据、图表应有尽有,既有统计支撑,又有情节描述,形象直观地记录了我国司法进程不平凡的一年。
今年“两高”报告的亮点之一,就是把很多典型案例写进去了。在短短的篇幅里,介绍了许多案例,其背后的典型意义和案例价值不言而喻。可以说,案例是最生动的法治教材,围绕案例谈法治越多,越清晰。从这些被点名的案例中,公众自然能理解“两高”报告对公序良俗和法治理念释放的明确信号。
“扶不扶”?“救不救”?“管不管”?
最高法:讲公德,守规矩,不要“混泥”
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和规则意识”着墨颇多。报告指出,对发生在公共空间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说,他通过一系列审判,破解了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无所作为”“管不着”等法律和道德问题。风险,坚决防止“谁能闹事,谁就对了”“谁对了”“谁受伤谁就对了”等“和浑”做法,让司法、让群众有温暖、有合规、有保障,努力做法治中国的好公民。
■ “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
拦截者不负责任,鼓励勇敢者
2019年9月,郭某某骑自行车与5岁的罗某某相撞,造成罗右颌受伤出血、倒在地上。孙某见状阻止意欲离开的郭某某,并与其发生争执。郭某某情绪激动,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某家属将孙某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河南信阳法院认为,孙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在正常范围内,郭某死亡的后果不存在过错,其行为目的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郭无故意或过失,不承担侵权责任;保安的履职与郭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本案的判决是对是错,提供正确的行为指导有利于鼓励公众勇敢行动。
■ “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
医生为自己辩护。病人活该
一患者因到诊所结算欠款时未带现金而与医生发生争吵,被劝离后再度返回诊所并欲飞踹医生,被医生侧身躲过并抓腿掀倒,致左腿骨折。

△试验场地
河南驻马店中院审理认为,医生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判决医生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案判决旗帜鲜明向“谁受伤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说不,有力维护了医务人员正当防卫的权利。
■“贼逃投河而死”:
追赶群众无责 正义者不负过重注意义务
张,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在一个建筑工地做架子工。2018年8月,物资保管员倪走出棚子时,发现张正在偷电缆。张见此情景,扔下作案工具就跑了。随后,倪和他的工友们听到这个消息,赶到了施工现场的草地上。这时,张已经跳进了工地附近的河里,河水已经过了他的膝盖。倪等人多次要求张上岸,但张不听,最终淹死了。事后,张某的家人起诉倪某等三人,要求对张某的死亡进行赔偿。

【扶不扶 “扶不扶” “救不救” “管不管” “两高”报告还可以这样写】△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苏州吴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倪某在事发现场看到张某正在偷盗工地上的电缆线,在张某逃逸时,倪某等三人追赶的行为并无不当。倪某等三人对张某欠缺游泳能力无从知晓,且三人水性不佳,不应苛求三人下河施救,故倪某等三人的行为未超过必要、合理的限度,三人未下河实施救助亦无明显过错。据此,判决驳回张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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