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 加装电梯奖补10万元 这样用↘

最新消息!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
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财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奖励基金10万元!
如何使用?
小布会给你详细展示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适应性
在本市城区范围内,依据《宜府办函〔2019〕35号》新增或此前依据《宜府办发〔2016〕54号》已建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其财政奖补资金的奖补标准、奖补程序、管理要求等均按本规定执行。财政奖补资金专款专用,鼓励用于电梯后期维修保养费用。
奖励和补充标准
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财政奖补资金遵循事后申请、一次性拨付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财政部门按照每部10万元的标准实施奖补。

申请程序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加装电梯的出资业主应共同授权委托1名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区加梯办提出奖补申请:
《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安装电梯专用设备使用登记证;
出资业主协商一致的收款账户银行卡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电梯使用 加装电梯奖补10万元 这样用↘】办理财务奖补的受托人与办理联审申请的受托人为同一人,且申请联审时的授权委托书已授权其代为办理后续财务奖补的,无需提供第项材料。
以上材料各提供一份,其中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原件需现场核验。
分配程序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有效的,由区加梯办出具审核意见,并定期汇总报送至市加梯办。市加梯办审核无误后,每季度将符合财政奖补条件的汇总报送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于收到申请材料后30日内一次性将财政奖补资金拨付给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其他的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使用、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严肃财经纪律。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一致。
本规定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_原题是:“加装电梯奖加10万元!像这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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