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分手后,恋爱开销怎么算?( 二 )


这是一个正向关系 , 彼此将心比心 , 坦诚相待 。送礼的目的是为了让感情更好 , 而不是为了被欺骗 。
说白了 , 这种“赠与”关系是这样的逻辑:我爱你 , 我才送你礼物表达真心 。我之所以表达真心 , 是因为我知道你对我真心 。如果你欺骗我 , 这个“赠与关系”就不成立 。说白了 , 你若对我不真心 , 你可以拒收我的礼物 。如果你收了 , 这是欺骗我的感情 , 因而我送你的东西不是赠与 , 你必须还回来!
恋爱双方都应该持有这种理性的态度 , 把权利划分清楚 。这样可以保护自己 , 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
不管男人送女人礼物 , 还是女人送男人礼物 , 其本质上是以爱情为基础的 。所谓爱情最需要真诚 , 并不是打着爱情的幌子发大财的借口!
如果最后能证明对方打着爱情的晃着忽悠自己 , 那么自己就有权利讨回当初的“赠与” 。毕竟这已经不是赠与 , 而是债务 。
上文中这位男子与女友(前)于2018年3月份开始恋爱 , 9月份分手 。这段感情满打满算 , 最多也才7个月 。
在这段短暂的恋爱期内 , 男人共计给了女友202万 。其中 , 2018年5月21日 , 男人给女友转账520000元 , 表达爱意 。
女子以此为依据 , 表示男人送自己钱是心甘情愿的赠与:520有特殊含义 , 这表明这些钱不是借而是送 。既然恋爱期间你送给了我 , 分手也不能要回去!
双方各执一词 , 女人觉得把钱还回去太吃亏 , 毕竟和他恋爱了7个月 , 不能什么都得不到 。男人觉得要不回来太亏 , 毕竟100多万不好赚 , 毕竟没娶到对方 。
双方都觉得自己委屈、吃亏 , 只好交给法律来判断 。
如果当初送礼时说得清清楚楚 , 如果分手时分得明明白白 , 也不会闹到这种地步 。曾经相爱 , 后来相恨 , 实在不应该 。
恋人分手后,恋爱开销怎么算?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三、恋爱期间是否真心很重要
女子主张一分不还 , 恋爱期间虽然对方一直给自己钱 , 但是前提是那个时候彼此还是恋人 , 处于热恋期 。恋人之间所做的一切行为都是公平的、对等的、自愿的 , 既然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 凭什么让我还钱?
男子主张一分不能少 , 你要是不和我谈恋爱 , 我也不会那么傻给你那么多钱 。你若嫁给我 , 这个钱左右换右手 , 还是咱家的 。现在我们都分手了 , 你若不还钱 , 我实在太亏!
案件审理过程 , 有一个细节决定了这些钱到底是不是赠与:2018年5月21日 , 男人给女人520000 , 表达爱意 。6月11日 , 女人竟然向男人返还了50万 。
就是这个细节确定了这是借债 , 不是赠与 。
审理依据是:如果这是赠与 , 女人不应该返还 , 或者说女人对男人不真心 。既然不真心 , 这就不是真实的恋爱 。你明明不爱他 , 还收人家钱 , 肯定不是赠与 。不说你欺骗感情 , 已经很给面子了 。
况且二人还有聊天记录 , 支持男人的主张 。
一审时判决女人返还男人其余152万 , 女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直接驳回女人上诉 , 维持原判 , 返还男人152万 。
女人只能吃哑巴亏 , 说什么赠与 , 最后都是债 。本以为恋爱一场能得到点钱 , 结果她的主张不被支持 。毕竟恋爱赠与的客观条件需要真心实意 , 真诚恋爱 , 真诚相待 。有一个不真心就不是真恋爱 , 不能算赠与 。
这个案例有启发意义 , 一丝一毫的细节 , 都能决定是不是赠与 。
如今的恋爱环境已经变了 , 男人、女人都在与时俱进 。在恋爱中善于精打细算的能人太多 , 女人千万别自己坑了自己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