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郴州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文转自:郴州日报
《郴州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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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 , 我市举行《郴州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 。会上 ,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剑就《条例》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
据悉 , 《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后 , 已依法向社会公布 , 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
近年来 , 我市城区饲养犬只日益增多 , 饲养烈性犬、遛犬不牵绳、犬只随地排放粪便、犬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屡见不鲜 。制定出台《条例》 , 既是适应市域社会治理、推动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的现实需要 , 也是促进养犬人与非养犬人和谐共处、提升城市人文内涵和人居环境的有力保障 。为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 经市委批复同意 , 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为2021年立法项目 。
为确保《条例》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我市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 以最大范围的公众参与凝聚起地方立法“最大公约数” 。起草期间 , 相关部门先后赴部分县市区深入调研、开展座谈和听证工作 , 并学习借鉴外地立法经验;审议期间 , 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各类征求意见会、集中讨论会30余次 , 收集意见建议400余条 , 修改草案20余次 , 最大限度确保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用、管用、好用 。
《条例》共三十条 , 从群众关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入手 , 以理清部门职责、明确责任义务、规范养犬行为为主线 , 从养犬职责划定、强制免疫、养犬登记、留检秩序、经营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逐一作出详细规定 , 引导养犬人自觉自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
会上 , 市人大法制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就《条例》正式施行后 , 如何做好宣传和实施工作等问题回答了采访人员提问 。
编辑: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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