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别再因为心软而受到伤害

现在越来越多在家暴中受到伤害的女人开始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 不让自己再次受到伤害了 , 但是要注意的是要想要远离家暴的中心 , 就一定要收集好自己被家暴的证据 , 这样一来才能让自己得到保护 。


所谓“家庭暴力” , 是指家庭成员之间 , 采用毒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其人身自由和伤害其身心健康及采用其他手段 , 造成家庭成员在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严重后果的行为 。
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 , 其行为方式和后果在含义上是相同的 , 不同的是家庭暴力的持续和经常性 , 是区别“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的实质要件 。
2001年4月28日公布的修正后的《婚姻法》第三条第二项第二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在家庭中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是违法的 , 受害人有权提请村(居)民委员会或行为人所在单位进行调解、劝阻 。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 , 可请求公安机关制止 , 公安机关可以依受害人的请求对其实施家庭暴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 对造成严重后果、极坏影响的 , 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赔偿损失 ,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出现家庭暴力的情况下 , 可以拨打110报警 , 受到严重伤害时 , 一定要注意收集如下证据:


1、被打伤的照片 。
2、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 。
3、让邻居、熟人或居委会的人等看到伤痕 , 让他们作证等 。
遭受暴力就要及时报警 , 多报警几次 , 多留下几次报警的证据 , 以免对方到了法院不承认感情破裂 , 这样基本可以争取做到一次判决就离婚 。
遭遇家暴怎么办?
1、大声求救
如果你没有任何机会逃离施暴者 , 那么你可以大声向邻居呼喊求救 , 如果声音不够大 , 借机把家里的家具弄出很大的响声 , 让邻居注意到从而向邻居求救 。
2、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 , 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 , 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
【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别再因为心软而受到伤害】

3、离婚
长期和家暴者生活 , 不仅让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 , 精神上的折磨才是最可怕的 。所以不管他事后态度多么好 , 也要离开家暴者 。到法院提出离婚起诉 , 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 , 这将是判定他对你伤害程度的最有利证据 , 从而顺利离婚 。
4、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
反家暴法规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 ,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 , 应当依照反家暴法和有关法律规定 , 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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