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解读 西安公积金政策有新变化2021( 二 )


2.2022年已办理租房提取未达到18000元上限的职工,12月31日前可再办理一次补充提取 。
如职工小李,今年已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10000元 , 没有达到18000元上限,可以在2022年12月31日前补充提取最高8000元(个人账户需留存3个月缴存额) 。
十、职工到哪里办理延期提取和补充提取业务?
办理延期提取业务可前往中心受委托提取银行网点办理(https://zfgjj.xa.gov.cn/ywwd/tq/1.html);办理补充提取业务可前往公积金中心下设机构(各分中心、管理部、综合业务部,见附件1)办理 。
十一、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前,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注意什么?
借款人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自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产生的应还未还贷款本息,应于2023年1月1日零点前足额存入贷款扣款账户 。2023年1月1日,中心系统将进行贷款还款批扣处理 , 届时借款人未能足额偿还的贷款本息,系统将自动转逾期,计收罚息,并将逾期记录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2022年底前,中心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提醒借款人及时偿还贷款的通告,请注意查看 。
温馨提示:为减少疫情风险,方便职工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官方网站、网厅、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公积金APP、自助终端、支付宝、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陕西省和西安市政务服务网、i西安APP、12329(12345)服务热线等在线服务渠道,建议各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以上渠道(见附件2)咨询、查询、办理公积金业务 。
附件1: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下设机构电话及办公地址.docx
附件2: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