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才引进落户 佛山人才引进落户补贴( 二 )


2.在线填写打印《佛山市人才引进入户呈报表》,申请人签字后 , 用人单位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申请材料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材料必须以彩色扫描件或拍照照片上传 。
材料上传成功后提交申请 。
3.申请提交成功,受理机构将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或自行登陆系统查看 。
4.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选择入户资料领取方式:⑴现场领取、⑵邮寄领取 。
选择入户资料领取方式说明:
——邮寄领取
申请人选择邮寄领取方式后,人才服务机构通过EMS以到付款的方式邮递入户资料给申请人 。
注:(1)EMS邮件以到付款方式寄出,邮资需由收件方支付 。
(2)请核准收件方信息,如产生退件,退件资费由申请人承担 。
——现场领取
申请人选择现场领取后,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事窗口领取入户资料 。
注:(1)申请人需现场领取入户资料的请务必选择“现场领取”选项 , 否则现场办事窗口不予受理 。
(2)申请人等待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事窗口领取入户外资料 。逾期未领取入户外资料,系统自动设定该申请失效 , 需重新办理呈报申请 。
申请人迁入户口为居民户口、单位或街道集体户口的,待领取入户资料后,则业务办结 。
5.申请人前往公安局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落户方式
1、以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
2、市、区、镇(街)、村(居)和工业园区设立的人才集体专户;
3、用人单位集体户;
4、城镇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
落户方式的情况说明
(1)引进科技、管理领军人才及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科研、教学等需要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 , 允许以用人单位产权的住房(含集体宿舍)单独设立家庭户;
(2)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技师资格的人才,首次落户我市允许挂靠在城镇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3)引进具有学士学位或高级技工资格的人才,首次落户我市允许挂靠在直系亲属的家庭户 。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2:00-5:30 。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禅城区
佛山市禅城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地址)
电话:0757-82721491、82709087
南海区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桂城南海大道海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南海广场侧)
电话:0757-81812345、86263487
顺德区
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97号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电话:0757-22238815、22238817、22238810.
三水区
佛山市三水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2号
电话:0757-87733365、87754777
高明区
佛山市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
【佛山人才引进落户 佛山人才引进落户补贴】电话:0757-8888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