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哈尔滨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调整政策 哈尔滨特需门诊( 二 )


六、将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纳入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范围
将城镇职工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治疗费用及与本人病情相关的检查检验费用 ,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统筹金支付比例按城镇职工相应住院比例标准支付 。该三种特殊疾病病种的纳入,大大减轻了这部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
七、提高了肺结核、精神分裂病患者的待遇标准
将精神分裂症患者并入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管理,将肺结核、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统筹金支付比例按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相应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标准支付,大大提高了这部分患者的待遇标准 。
八、将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纳入门诊治疗报销范围
将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凭医嘱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胰岛素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统筹金实行年度限额管理,统筹金年度最多支付不超过2,400元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费用统筹金按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相应住院比例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统筹金按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市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应住院比例标准支付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糖尿病患者的生活和生存质量 。
九、将城乡居民特殊疾病患者门诊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不含统筹基金支付限价及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费用) 。
管理篇
一、门诊慢性病定点及支付管理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治疗实行统一医保定点管理 。参保患者应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病申报认定,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已享受慢性病待遇的患者应按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指定的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 , 统筹金支付实行季度限额管理,不设起付标准 , 不累计、不滚存、不结转,统一计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
二、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及支付管理
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根据病情需要选定一所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发生的与本人病情相关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统筹金按相应病种支付比例予以支付 , 并统一计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
三、规范门诊慢特病病种管理
将原丙型肝炎并入门诊慢性病慢性病毒性肝炎管理;将原慢性病尿毒症并入门诊慢性病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管理;将原慢性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和肝硬化代偿期统一并入门诊慢性病肝硬化管理;将原慢性病活动性肺结核和肺结核门诊治疗统一并入门诊特殊疾病肺结核管理;将原慢性病精神分裂症并入门诊特殊疾病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管理;将原慢性病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统一并入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管理 。
就医篇
一、提升对慢特病患者服务标准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做好门诊慢特病患者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对慢特病患者的服务标准 。一是要切实做好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信息管理 , 确保患者身份信息、疾病病种及就医记录准确无误 , 让参保患者及时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是要及时配备必要治疗药品,为患者提供优质的门诊治疗服务 , 确保慢特病患者门诊治疗不受影响 。三是要加强对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历的管理,完善患者门诊治疗病历档案,防止出现病历建立不及时、病历记录不完整、影响患者治疗等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