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贵阳清镇市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内容 贵阳清镇私立学校小学( 二 )


(2)初中现场审核及学位确认
①清镇市内小学毕业生,原则不开展现场审核,根据学生学籍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及平台登记信息,划片到学校参加现场学位确认 。
②在清镇市城区(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和红枫湖镇居住的户籍和非户籍学生,而未在城区(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和红枫湖镇小学毕业的,由教育局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
③在清镇市乡镇(不含红枫湖镇)居住的户籍和非户籍的学生,而在市外小学毕业的,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
3.现场审核及学位确认时间
①小学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 。
②小学非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8月1日至8月3日 。
③初中现场学位确认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 。
④非城区和红枫湖镇小学毕业生初中现场审核时间:7月6日—7月8日 。
⑤非清镇小学毕业需在乡镇初中入学现场审核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 。
4.复审
教育局对现场审核通过的信息开展复审工作 , 复审通过后 , 于8月22日前采用手机短信和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两种方式反馈入学录取情况 。学校根据录取结果为新生办理入学和学籍 。
(四)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清镇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优先满足清镇市户籍学生和持清镇市居住证学生入学需求,若清镇市户籍学生和持清镇市居住证学生招不满 , 可以在贵阳市内适当跨区县招生,不得跨贵阳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
2.民办学校招生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方式选拔学生,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学位确认”模式进行 , 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间7月26日,中签学生于7月27至7月28日通过学校银行账户一次性缴费,银行缴费回单作为学位确认的唯一依据,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放弃中签资格 。学位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 。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办学校户籍生“划片招生”的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2.坚持计划招生原则 。严格计划管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师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统一实施计划招生管理,学校不得随意突破计划 。
3.坚持班额限度的原则 。规范班额配置,小学一年级班额力争控制在45人以内 , 初中一年级班额力争控制在50人以内,所有班额不得超过55人 。
4.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任何学校在统一招生时间前发生的任何招生行为无效 。
三、工作纪律及要求
1.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十个严禁”纪律 。
2.在招生中要对照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坚持维护稳定的工作方针,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对招生中出现的矛盾不推诿 , 能解决的立即解决 , 暂时不能解决的,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作好专题汇报 , 认真研究和解决好遗留问题,确保招生工作有序稳定 。
3.各中学对分配到本校就读初一的学生,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学生全部入学,不得拒收或动员其到其他学校就读 。
4.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学校必须保证划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和统筹分配的随迁子女入学 。
5.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监督机制 , 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各项管理,坚决纠正“四风”,杜绝“吃、拿、卡、要”;严禁校际间、教师间相互攻击,严禁破坏校际团结的言论和行为发生 。对招生中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 , 将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