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残疾人三项补贴有哪些 天津市残疾人四项补贴( 二 )


六、资格年审
残疾人“三项补贴”资格实施年审制度 。由区残联通过业务管理系统定期实施 。通常情况下,年审工作应在审核期内完成 。经年审,不再符合残疾人水、电、燃气补贴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通讯信息消费补贴发放条件的,于次月停发补贴;对于取暖期内不再符合残疾人冬季取暖补贴条件的,于下一取暖期停发补贴 。
七、户籍迁移
(一)外省市迁入 。外省市人员已取得本市户籍的,自残疾人证迁入本市月份开始享受我市残疾人“三项补贴” 。
(二)本市迁出外省市 。本市人员户籍迁至外省市的,自残疾人证迁出次月停止享受我市残疾人“三项补贴” 。
(三)本市内迁移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发生迁移的,以残疾人证迁出、迁入月份为结点办理停发和续发补贴手续 。迁出地自残疾人证迁出的次月停发残疾人“三项补贴”资金,迁入地自残疾人证转入下月开始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