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翔安区集体户入学志愿填报办法 厦门翔安居民( 二 )


2.录取按照“平行志愿”规则进行,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不得更改录取结果 。
3.部分集体户已经参加七所新办学校补充生源并被录取的(以家长接收到短信为准) , 不得再参加本次集体户志愿填报 。
4.部分集体户已购房或符合政策性照顾申请教育局统筹的,在尚未正式确定入学学校前,可继续参与本次志愿填报 。统筹和派位结果公布后三天内 , 再由家长选择放弃其中一项 。
5.7月22日前将完成录取工作,家长可在接到短信通知后自行登录公众号“i厦门”查看录取结果 。
6.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 , 视为放弃在翔安区就学的学位 。
本办法仅适用于参加翔安区2022年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志愿填报,最终解释权归翔安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