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落户积分怎么样积分 南京积分落户怎么算的( 二 )


同时具有多项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以最高项分值计分,不累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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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
1.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40分;参加本市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级奉献奖,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
2.在本市参加志愿服务并被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的 , 每个星级加4分;只计最高星级分,不累计加分 。
3.参加政府认定的慈善单位组织的慈善捐赠的,每千元加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4.在本市正在从事环卫、家庭服务、保安、物业、养老服务等紧缺艰苦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 每满1年加10分,累计不超过50分 。
5.在本市实现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每次加50分 , 最高不超过100分 。
6.在本市办理过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登记手续的,加30分 。在本市实现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者,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加50分 。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 , 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以“江苏志愿服务平台”平台数据为准 。其他具体认定细则,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志愿者星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文明委[2014]20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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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就业
1.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 加40分 。
2.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者 , 每增加带动10人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加10分 。
最高分不超过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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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
1.授权发明专利,每获得1项加3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 , 意向者所得分数按3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
2.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获得1项加1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意向者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
3.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每获得1项加1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意向者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
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80分 。科技成果未在本市运用并产生实际效益的,不予积分
减分指标:
序号
指标
指标内容及分值
备注
1
违法行为
近5年内曾被行政拘留的,每次扣减20分 。
近5年内曾被强制戒毒的 , 每次扣减20分 。
近5年内曾被收容教育的,每次扣减20分 。

2
失信行为
1.一般失信的,每项减20分 。
2.严重失信且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管理的有效期内,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
各项失信应累计减分 。因违法行为被记入个人不良征信的,不重复减分 。
失信信息结合市文明交通失信信息和有效期内的双公示失信信息;黑名单信息以国家提供的黑名单数据接口为准 。
3
刑事犯罪记录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刑罚的,按照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月)乘以10减分 。

4
传销行为
近5年内 , 被政府行政机关认定为传销违法行为人员的,扣减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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