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昌进贤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览 南昌市进贤县教体局( 二 )


第三,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
第四,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并落户在该常住地址 , 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县城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生及父母在县城无房产 。
第五 , 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 , 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有效证明),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父母在县城无房产 。
第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户口在县城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有效证明);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并在该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县城无房产 。
第七 ,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县城范围内,但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父母在县城无房产 。
5.本县农村户籍父母在县城务工,不具备县城小学或初中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或确属留守儿童在县城居住的,在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情况下 , 小学就近安置到民和三小、民和五小、星火学校和五垦学校,初中就近安置到进贤六中、星火学校和五垦学校 。实验学校和青岚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可安置部分本校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
(二)民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见附件 。
(三)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
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 。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持:1.家庭户口本、2.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3.儿童预防接种卡、4.残疾证(或医院证明)、5.体检证明及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结果,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 。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南昌市拥军优属条例》《南昌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3号)《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洪教基字〔2018〕5号)《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公字〔2018〕58号)《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洪办发〔2019〕15号)等规定,对本县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
(二)根据《南昌市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及管理实施办法》(洪办字〔2016〕27号),对道德模范的子女依据其学区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入学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