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租赁补贴二类住房面积怎么认定 天津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二 )


3.申请家庭居住的住房涉及征收(拆迁) 。
 ?。?)申请家庭户籍地被征收(拆迁)住房原为申请家庭或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子女的,分摊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 按分摊面积认定;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 , 该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可不认定住房面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申请家庭户籍地之外的他处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内的,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的,不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申请家庭户籍地为独立违章建筑,现已拆除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4.申请家庭居住的住房已出售或置换 。
申请家庭将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换且未购买住房的,原则上认定所出售或置换的住房面积 。
 ?。?)申请家庭按所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进行分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 , 按原住房面积认定 。
 ?。?)申请家庭将原住房出售或置换3年以上,现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确无住房的,可不再认定申请家庭售房原因、住房面积和售房款项 , 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申请家庭无住房,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户籍地住房出售或置换3年以上的,不认定原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5.申请家庭成员涉及离婚 。
离异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须在离婚行为发生1年以上 。诉讼离婚的 , 离婚时间以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生效日期为准;协议离婚的,以离婚证记载日期为准 。
 ?。?)离异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现有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认定 。
 ?。?)离异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房的 , 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离异家庭按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离婚协议记载,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离婚未满3年的,现住房面积按其离婚前原居住住房面积的一半认定;离婚3年以上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②离异家庭未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
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离异后申请家庭户籍落在其父母或子女现住房处的,分摊其父母或子女现住房面积;申请家庭户籍仍在原住房处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协议离婚的,申请人离异有共有房产且未主张的,按该房产面积的一半认定面积,如离婚3年以上,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申请人离异无共有房产的,户籍落在其父母或子女现住房处的 , 分摊其父母或子女现住房面积,户籍仍在原住房处的 , 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
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离婚协议记载,申请家庭取得房产权属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或过户手续的 , 该房屋自婚姻关系解除时间认定为申请家庭房产 。
【天津住房租赁补贴二类住房面积怎么认定 天津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申请人涉及多次婚史的,以申请时最后一次离婚相关情形认定住房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