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 珠海优秀人才引进( 二 )


七、实施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通过创新创业大赛评选、专家评审和企业自评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现代产业领域企业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类青年优秀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 。鼓励青年人才自主创业择优给予15-100万元项目资助,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对企业新引进45周岁以下正高级和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贴 。给予企业新引进入户的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硕士、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每人发放3.8万元;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40周岁以下技师每人发放2.6万元 。对毕业三年内、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规建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各区、经济功能区)
八、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计划 。每年开展“珠海工匠”评选,对入选者给予每人最高60 万元工作津贴 。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每年在全市企业开展“珠海首席技师”评?。?对入选者所在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加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资金支持力度;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资助 。支持开展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竞赛获奖选手给予最高3万元奖金,并给予承办单位经费支持 。鼓励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对在国际、国家、省竞赛中获奖的珠海市选手及其教练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省赛、国赛承办单位、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等,给予经费支持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九、实施港澳人才发展支持计划 。支持港澳青年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新引进港澳本科以上学历等人才,可享受我市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 。在我市创新创业的港澳人才,在购房、子女义务教育、就医等方面享受珠海市民待遇 。在横琴自贸区工作的港澳人才,免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港澳人才还可享受“港人港税、澳人澳税”政策 。积极推进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规划、会计、教育、医疗等专业人才在自贸区便利执业 。鼓励港澳在校大学生和青年到珠海开展实习见习活动,在生活、交通、住宿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外事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住规建局、市公安局、各区、经济功能区)
十、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成立珠海市安居集团,通过整合现有人才住房资源及新建、购买、租赁、配建等方式,未来五年筹集不少于30000套人才住房 , 用于妥善解决各类人才安居需求 。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除享受住房补贴、共有产权房、公积金贷款优惠等安居政策 , 还可申请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用于周转过渡 。四类人才和五类人才 , 可根据类别、层次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或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四类人才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住房补贴 。在我市创新创业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 , 以及非本市户籍的优秀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博士、青年优秀人才、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等,可在本市购买住房 , 不需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 。(责任单位:市住规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各区、经济功能区)
十一、强化企业等市场主体自主权 。根据企业产业领域、规模、税收贡献等综合因素,在人才评价、入户、子女入学、购房等方面,给予企业--定自主权 。经我市各行业杰出人才和领军企业高管举荐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市高层次人才 。聘请知名企业家、行业专家、科研学术带头人等担任招才引智大使,委托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专业机构,开展政策宣讲、招才引智、人才交流和对接服务等活动 , 鼓励用人单位自主或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端人才 , 根据工作成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进--步发挥海外人才工作站作用,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需求精准引才、靶向引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住规建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