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珠海城镇居民医保( 二 )


2.高额费用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在40万元以上,60万元以内部分由补充医保资金支付80%;自付部分补偿和高额费用补偿无需另行申请,住院结算时符合条件的直接支付 。困难群体参保人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高额费用补偿起赔以上的部分,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支付比例为95%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不足一年的困难群体,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限额20万元(含20万元),支付比例为95% 。
3.自费项目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发生的补充医保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费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部分由补充医保资金支付80% 。自费项目补偿:参保人患恶性肿瘤、恶性血液病等22种病种并使用适应症对应的自费药时 , 需要到我市三级医院申请 , 申请通过后在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联网结算 , 无法联网结算及申请通过前的费用需提供发票原件和费用清单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报销 。二级以下医院发生的费用不予支付 。
自费药有:兰瑞肽 。
未经核准在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补充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