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珠海社保转移( 二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并提交所需资料 。
2.受理 。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 , 予以受理,并打印《受理回执》加盖业务专用章给申请人 。
3.发函 。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
4.接续 。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或申请人自带来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及转移基金到账后,办理接续手续 。
5.告知 。接续完成后,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
告知方式及办结时限
1.申请受理即来即办 。
2.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 。
【珠海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珠海社保转移】3.自收到转出地的《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