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启动申报通知 2021姑苏区紧缺人才( 二 )


6、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须提供在企业从事该项目的相关岗位证明;
7、《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 , 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当地主管部门盖章后有效);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已授权专利证书(排名前三)、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 。
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须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系统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企业工商变更说明 。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上传,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
认定程序
1、网上初审
8月1日-9月30日 。
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各地人社部门会同各地发改(经发)部门 , 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市2020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府〔2020〕9号 ),结合配给名额进行自主推荐,上报市发改委审定后形成申报白名单,发市人社局录入系统 。申报企业所涉的申请人的相关材料由各地人社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由各地人社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 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 。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
2、网上复审
10月1日-10月31日 。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进行网上复审,其中 , 针对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 , 按照最终认定人数1∶1.3的比例,取初审后排名前3500名的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复审,形成复审通过的企业及人员名单 。复审通过人员不足2700人,按序递补 。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 , 不再退回修改信息 。
3、现场核验
11月1日-11月30日 。由申报企业经办人携带通过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所在县级市、区人社部门进行现场审验 , 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并将通过审验的材料复印件整理汇编成册 。市人社部门以抽查的方式对通过现场审验人员的申报材料复印件进行现场复核 。复核无误后,根据积分排名情况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
4、认定发文
12月1日-12月31日 。建议资助名单报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 , 面向社会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认定名单;公示有异议,由市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
注意事项
1、已获姑苏人才计划各项子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 请各地在审核时仔细核对 。
2、申请人及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3、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其他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分渠道申报并积分排名,分别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85%、10%、4%、1%的比例给予6万元、9万元、12万元、15万元的薪酬补贴及相关待遇 。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 。
4、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苏房金〔2018〕79号)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享受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 。工作单位(缴存单位)应与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单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