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ㄈ┛⒔ㄉ璧ノ挥Ω涸鹱靶拗柿勘P蕖⑹酆蠓褚约靶飨喙卦鹑蔚ノ淮硗端呶侍?。因建设单位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质量保修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企业诚信档案及信用等级考核;对性质恶劣的问题企业进行公示曝光;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 , 将依法严肃查处 。
各地住建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 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严肃查处成品住房销售、宣传以及样板房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为成品住房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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