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购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苏州吴中未来发展规划( 二 )


3.同一批次的申请人同时进入摇号环节,领取购房号码 , 该批次的购房号码集中进行摇号,按照摇号产生的顺序选购住房,同时签订《房屋定购协议书》 。
已领取购房号码,并取得选购资格的申请人放弃选房的 , 则今后不再享受优购资格 。
4.下一批次的申请人按照摇号产生的顺序在剩余房源中进行选房 。
若此次房源提前选完,则该批次尚未选房的申请人顺延至下批房源优先选房 。
5.选房结束后,由经发集团(含下属全资子公司)登记申请人的购房信息 , 并向优购房办公室反馈购房结果和人员名单,由优购房办公室报优购房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
五、其他要求
1.享受政策的个人需承诺在开发区企业服务5年以上,由于企业原因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足年限的 , 分别由所在企业或个人补足购房差价,未补足差价的,开发区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取消其优惠购房资格,并解除房屋购买合同 , 购买方有义务返还优购之房屋,出售方在收到购买方返还的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其购房款(不计利息),并录入失信系统 。
2.本细则中有关规定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3.进入选房程序后 , 3年内未销售的房源,经发集团(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可对外公开拍卖 。
【2020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购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苏州吴中未来发展规划】本细则按照《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购房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同步施行,由优购房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