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苏州吴中区毕业生就业补贴( 二 )


见习待遇和补贴条件及标准
(一)见习待遇 。
1.生活补贴:见习学员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标准享受见习单位给予的生活补贴 。见习基地按照每人每月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60%的标准享受政府给予的见习补贴 。
2.商业保险补贴:由政府按自然月每月统一为见习学员购买综合性商业保险 。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可根据《商业保险协议》进行理赔 。
3.带教补贴:见习基地的带教老师根据带教见习学员人数按照每名见习学员每月15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给予的带教补贴 。
见习学员生活补贴和带教老师带教补贴实行见习基地先行支付后政府补贴的原则 。
(二)见习补贴的申领 。
1. 见习基地须每月按时发放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不得无故拖延 。每月5日前将上月见习学员考勤情况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并填写《苏州市区就业见习基地×月见习学员考勤表》、《×月见习学员生活补贴、带教老师带教补贴申请表》,申请上月的见习生活补贴和带教补贴 。
2.对被见习基地提前录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见习基地可按见习协议期限继续享受政府给予的见习补贴(仅包括生活补贴 , 不包括带教补贴,合同签订后综合性商业保险将停止购买) 。见习基地每月5日前将填写的《×月提前录用见习学员生活补贴申请表》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上月的见习生活补贴 。
3. 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上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 , 将见习学员生活补贴和带教老师带教补贴资金划拨至市人才服务中心账户,市人才服务中心通过银行将相关补贴费用划转至见习基地帐户 。
【吴中区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苏州吴中区毕业生就业补贴】4.见习基地应于收到补贴款项后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报送盖有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