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2020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昆山2020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招生( 二 )


第八条昆山之友、昆山市荣誉市民 , 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当年现役转业干部,在昆工作或居住的外籍专家、港澳台侨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产业人才、优秀高技能人才 ,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参加积分入学管理 , 其子女由相关部门及区镇按相关规定认定后,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积分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昆政规〔2015〕7号《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