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无锡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通知 无锡妇幼产房收费标准2020年( 二 )


资金保障
项目资金按孕妇户籍和非户籍现居住地,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其中梁溪区按照市、区5︰5分担 , 滨湖区、经开区按照3︰7分担,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吴区由同级财政落实相关经费 , 经开区最终按有关体制规定结算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根据各地工作量完成情况、财政保障能力并结合绩效考核情况实施以奖代补 。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产前筛查时间和新生儿出生日期在本通知执行日期以前的不予补发 。其它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民生实事项目依据《无锡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锡卫妇幼〔2018〕29号)文件规定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