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 二 )


3.受委托银行应建立与借款人的面谈面签制度,根据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实际可贷额度 , 商定贷款期限、确定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还款账户 。发放公积金贷款合同文本,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有关材料 。
4.受委托银行将审查合格的借款人贷款信息录入公积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 。
5.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房产登记、抵押(抵押预告)登记手续,并执管抵押权(抵押权预告)《不动产登记证明》 。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1.借款人从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21家银行中选择办理贷款的银行 , 提供贷款申请材料 。
2.受委托银行审查借款人提供的材料 。在借款人及配偶授权情况下,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银行版个人信用报告 。查询、核实借款人家庭成员身份、户籍、婚姻状况、名下房产、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 , 需要借款人及配偶特别明确的事项,当事人应至受委托银行签订承诺书 。
3.在借款人递交贷款申请材料齐备后五个工作日内,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的贷款管理人员应组成会审小组,赴现场实地查看 。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材料 , 核查房屋建造、翻建或大修部位的情况,抵押物价值情况以及借款人还款能力情况等,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评估造(修)价,在《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贷款现场核查情况表》中签署核查意见 。
4.受委托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和《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贷款现场核查情况表》,预审贷款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受委托银行计算实际可贷额度 , 商定贷款期限、确定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还款账户 。发放公积金贷款合同文本,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有关材料 。连同借款人的证明材料报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
5.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按有关规定办理抵押手续,并执管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