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精准保障实施公告 泰州市公租房信息网( 二 )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保障 。
(三)租金核减家庭
申请家庭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 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年度住房保障范围及标准的诚信承诺书;
2.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和从业收入情况证明(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
3.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经医保部门核准的自付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期为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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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请人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符合年度住房保障范围及标准的诚信承诺书;
2.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和从业收入情况证明(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
3.残疾证明;
4.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四、工作要求
1、申请家庭在申请前须仔细阅读申请公告,了解政策条件,如实填报,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格的家庭将取消其保障资格 , 并按照《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14〕15号)、《泰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管理办法》(泰政办发[2017]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
2、本公告所涉及的“精准保障”政策实施范围不包含姜堰区,姜堰区相关政策由姜堰区另行制定公布 。
咨询电话: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0523-86882732
海陵区保障住房服务中心0523-86225936
高港区房改办0523-86969926
高新区住建局0523-8969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