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集体户口办理指南 泰州市户口迁入规定( 二 )


2.补办身份证: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到代理部领取《户口登记表》复印件,至城南派出所办理办证中心办理 。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部门免费受理 , 申报人至公安部门如产生费用,以公安部门为准 。
九、办理时间及时限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1.迁入从递交挂靠材料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特殊情况七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2.迁出、身份证办理等需至相关公安部门办理,以公安部门手续办理时限为准 。
十、办理地点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裙楼一楼大厅)
服务电话:
代理部:0523-86880637
档案管理部:0523-86880362
十一、注意事项
1.挂靠集体户口人员请履行下列义务:如变更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到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人事档案转出我中心时,应同时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根据公安部门、人事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指定的地点;
2.不接受户口已属于本市其他集体户口或居民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的日期时效为当年度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