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安排 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 )


3.强化协调配合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 , 确保筹资工作顺利开展 。市医保局负责政策宣传、分解落实任务、加强监督考核,与税务局协同推进具体征缴工作;市税务局负责做好全市居民医保征缴工作 , 对具体征缴流程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缴费渠道畅通;市卫健委负责组织相关医疗机构配合推进居民医保征缴和新生儿参保缴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将困难对象的资助参保资金及时足额配套到位;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落实在校学生的参保和缴费工作;市民政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总工会等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市资助参保人员名单并确保信息精准;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内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组织、宣传和实施工作 。
4.严明工作纪律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收工作,加强个人参保经费筹集的管理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和挪用医保基金 。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 , 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