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徐州异地就医怎么办理手续( 二 )


(1)收费票据(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盖章原件);
(3)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盖章原件) 。
相关待遇
(一)异地就医:
1、异地就医驻外人员备案登记后 , 需在备案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2、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驻外人员待遇同市内就医 。异地就医人员原则上均要实行刷卡联网直接结算 。在就医地不具备联网刷卡条件时,在备案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手工零星报销 。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刷卡直接结算的,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全部使用现金结算的,执行参保地的目录,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
3、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每次1500元;报销比例在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经审核 , 符合急诊抢救标准的医疗费用 , 按照市内就医享受待遇 。
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 , 属于个人应负担的部分,首先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 不足部分由现金支付 。鼓励异地就医人员刷卡结算 , 不再统一实行提取个人账户返还的办法 。
(二)转诊转院:
1、异地转诊人员市外住院起付标准为每次1500元,基金支付比例在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门诊待遇同市内 。
2、转诊转院备案到就医地所在城市 , 不限定具体的医疗机构,备案后在该城市区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医 。
3、备案到同一就医地持卡直接联网结算的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未刷卡直接联网结算的备案有效期为当次有效 。当次是指在备案地同一医院连续发生的门急诊检查和住院的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医疗行为过程 。
4、未开通门诊直接结算但开通住院直接结算联网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 。
5、市外转诊转院补备案限异地在院期间申请 。参保人员需经诊治过的参保地最高等级且具有转诊转院权限的医疗机构同意,持未出院承诺书、入院通知单、病程记录(或医嘱单、押金单)等材料,按备案规定向转出医疗机构提交办理 。符合条件的,备案日期可提至本次入院前一日,出院刷卡结算 。垫付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零星报销的,备案经办日期须早于出院日期 。
6、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
7、备案有效期满再次转诊转院就医的,需要重新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备案登记 。
(三)异地就医再转院:
异地就医人员因疾病诊断或治疗需要,受当地最高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到其它地区医疗机构诊疗的 , 由转出医疗机构提供盖有医院公章的转诊转院证明 。费用报销时携带相关报销材料和转诊转院证明即可办理 。异地再转院有效期为当次有效,之后仍需在该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 , 需重新办理异地再转院备案 。
(四)异地急诊抢救:
参保人员在徐州市外异地发生急诊抢救,可在住院期间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备案,经审核符合急诊抢救标准的补备案,并可向联网的医疗机构申请直接刷卡结算;未在住院期间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备案的,出院后将报销材料交由参保地统筹区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急诊抢救标准的予以报销;异地急诊抢救待遇标准同参保地待遇标准 。不符合急诊抢救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视为非正常转诊转院,按相关待遇规定给予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