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原为65%);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变,为80% 。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5%(原为72%);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5%(原为50%);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变,为85% 。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
(二)门诊报销比例
年报销限额:一档参保人300元;二档参保人500元 。
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全面落实国家要求,将起付线统一至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5412元/人·年 。
- 扬州医保新平台上线后个人待遇是否会有影响 扬州医保中心
- 暂停期间扬州医保业务怎么办理 苏州医保暂停
- 医保办理暂停期间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怎么结算 参保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暂停
- 扬州医保业务暂停办理 扬州医保断交多长时间作废
- 扬州医保业务办理什么时候恢复 扬州医保中心上班时间
- 医保办理暂停期间外地参保人员在扬州住院费用怎么结算 居民医保 暂停参保
- 扬州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扬州医保缴纳
- 扬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扬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图
- 扬州职工医保办理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怎么办 职工医保转移手续
- 扬州职工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中断缴费怎么办 邗江区社保怎么转扬州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