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应当如何查询? 犯罪记录应当如何查询证据( 二 )


第十条查询结果的反馈 ,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 。
对于个人查询,申请人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 , 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
对于单位查询 , 被查询对象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查询告知函》,并载明查询对象无犯罪记录 。法律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第四章异议与投诉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查询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原受理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查 。提出异议的,异议申请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复查工作 。
第十二条原受理单位对于查询异议应当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应当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异议申请人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查清并做出答复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可以适当延长 , 并告知异议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第十三条对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查询告知函》确有错误,经查证属实的,出具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撤销并重新出具有关文书 。
第十四条异议申请人认为受理单位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依据的法院判决有误 , 符合法定申诉条件的,受理单位可以告知异议申请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法院、检察院申诉 。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编造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材料、冒用身份等申请查询犯罪记录,或伪造、变造《查询告知函》《无犯罪记录证明》 。查证属实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六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依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开展查询 , 并对查询获悉的有关犯罪信息保密,不得散布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七条有关单位和个人违规开展查询工作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应当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 , 制定实施细则 。
第十九条国家有关单位对特定事项的犯罪记录工作有专门查询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