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青岛市独生子女证办理电话( 二 )


五、奖励费用
 ?。ㄒ唬┐由昵氲痹缕鹬磷优曷闹芩曛梗?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 。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 。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
 ?。ǘ┒郎优改肝亍⑹乱底橹肮さ模?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
 ?。ㄈ└骷度嗣裾允敌屑苹姆蚱蕖⑴┐宥郎优彝ズ蜕礁雠⒁咽凳┚质醯募彝ピ诜⒄咕弥? ,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
六、申报材料依据
《青岛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第13条:已婚育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需向各自所在单位或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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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昵肴艘环交Ъ谑⊥獾模?需提交个人申请和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只有并且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 。
所属机构:市卫生计生委(青岛市)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办理期限:承诺期限:15工作日法定期限:15工作日
办公地点:各镇(街)计生办
联系电话:12356
监督电话:1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