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甘肃省残疾人政策( 二 )


三、工作保障
 ?。ㄒ唬┘忧孔橹斓?。为切实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落实,省上成立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领导小组,由省民政厅主要领导任组长 , 省民政厅、省残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省民政厅、省残联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处 。各地民政、残联部门也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具体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 。
 ?。ǘ┟魅分霸鸱止?。各地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13号)要求,切实承担各自分工职责 , 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残联组织要加强残疾证发放管理,对因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未申办残疾证的残疾人,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服务,予以鉴定办理,对残疾证过期的应尽快组织开展复核换证工作 , 对拒不换证等相关情况,可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和残联系统有关安排部署,对其是否仍具有残疾人身份做出认定,认定结果作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的依据 。对户籍已迁出但残疾证未随迁的残疾人应尽快予以迁转,避免在异地受理申请和推送申请的过程中发生错误 。定期开展持证残疾人生存验证,避免死亡、失联人员领取补贴的现象发生 。乡镇(街道)应保证人员每天在岗受理异地申请,每天查看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及时接收和办理本地户籍人员在外地提出的申请 。
 ?。ㄈ┳龊们捌谧急?。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主要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操作,各地要抓紧做好系统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于4月15日前登录系统,完善本地业务办理须知 , 补贴对象有扩展的地方,要备注上传所需相关办理要件,检查完善各级管理员账号,对轮岗、调出人员账号信息进行更新;二是于4月15日前,按照《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以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21〕37号)要求及当地自行提标工作部署安排 , 在系统内完成补贴标准设置,各地系统内设置的补贴标准一律不得低于《通知》要求的省级指导标准;三是于4月底前全面核对系统内补贴对象数据,务求系统内已录入补贴对象数据同实际数据保持一致,并在以后的补贴受理审核审定及补贴发放工作中同步完成系统内相应操作,做到按月保持一致;四是于4月22日前完成对系统内已收到的网络在线申请进行处理清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补贴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省民政厅将定期检查各地系统内数据录入工作完成情况 , 对系统数据录入工作不到位的地区予以全省通报,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
 ?。ㄋ模┭习咽毕抟?。根据民政部、中国残联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于4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试运行 , 于4月22日起正式实施 。各地要于4月15日起,按照正式办理的要求和标准,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在试运行期间,遇到政策业务、技术操作等方面的问题,由市级民政部门及时汇总上报省厅解决,4月22日起全省正式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各市(州)、县(市、区)要定期督促检查本地工作开展情况,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民政厅、省残联报告 。省民政厅、省残联将定期检查业务办理情况,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