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自动转为完全产权登记 。
此外,这次还同步发布《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和《市县两级人才住房申请服务热线》,具体内容和其他注意情况请详见公告 。点击进入:温州人才住房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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