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住院须知 浙江省温州市医附一院( 二 )


住院后,凡需作特殊检查(如CT、核磁等)、特殊治疗(如碎石等),尽快到医保办办理审批手续;部分自负药品(如佛迪、施普瑞等)时,应签自费协议书,以免延误病情(抢救时除外) 。
根据温州市医保中心有关部门规定,床位费记帐20元,余下部分自负,兰卡者例外 。
根据医保有关规定,出院带药量不得超过两周 。
如住院前曾在急诊抢救,住院结算后 , 请将急诊证明、现金发票一同去医保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