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养犬条例十问十答( 二 )


《条例》中禁止犬只进入和明显设置禁入标志的区域 , 犬只不能进入 。
不规范养犬怎么罚?
问:养犬人不规范养犬,将接受怎样的处罚?
答:
● 不免疫的 , 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不登记的 , 处每只2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 , 没收犬只;
● 公共区域饲养犬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 不规范携犬外出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的 , 责令立即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未清理犬只粪便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养犬人违反本条例规定 , 一年内被行政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没收犬只的,自最后一次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
如何变更养犬人信息或注销死亡犬只?
问: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变更养犬人的信息或者注销死亡犬只,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到哪里办?
市管养办答:因特殊原因,养犬人信息(比如地址、联系方式等)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 犬只的死亡要注销登记,到各登记点办理即可 。
最后,市管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 《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布后,配套的实施细则将逐步完善,市民如有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 可拨打热线电话与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其中涉及公安职能的可拨打热线电话110,涉及综合执法职能可拨打96310 , 也可统一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