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扩面申请指南 温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二 )


3、对不符合保障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房管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将申请材料退回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
4、申请人对审核、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管部门申诉 。
八、咨询电话
鹿城房管分局:88168006 城东房管所:88184573,
城南房管所:89611609 , 城西房管所:88224841
龙湾房管分局:86359698
瓯海区住建局:88509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