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通告 保定电车上牌照( 二 )


第三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直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现场直接提交材料,交验车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 , 顺序发牌,完成登记 。
因为疫情防控需要,为了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保定市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通过第一种方式和第三种方式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要通过“智慧车管服务”微信小程序 , 选择办理时间和登记服务网点,申请排队号码后,到现场办理 。具体申请流程可关注“保定市交警”微信公众号或者登陆“智慧车管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 。
六、登记上牌需要的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佩戴安全头盔,向业务受理人员交验电动自行车 , 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以及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
对于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实行容缺办理制度 。一是身份证“一证通办”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个人,身份证住所地不在登记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二是来历凭证有条件容缺办理 。集中登记上牌期间,电动自行车购车销售发票遗失或损毁的,可凭所有人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办理登记业务 。三是合格证有条件容缺办理 。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对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容缺办理,可凭所有人签注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备注“合格证遗失”后办理登记业务 。四是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容缺办理 。在排除盗抢嫌疑后 , 登记机关在前车架斜管上粘贴统一自编整车编码标签 , 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
整车编码缺失容缺办理的网点,可关注“保定市交警”微信公众号查看公告,也可以通过“智慧车管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 。
七、登记上牌时间节点
(一)2022年5月1日以后,新购电动自行车均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正式号牌 。
(二)2022年10月31日17时30分起,停止办理临时号牌业务和2022年5月1日前购买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正式号牌业务 。2022年1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展开路面检查 。
(三)2022年11月1日起 , 只针对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
【保定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通告 保定电车上牌照】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