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 个人所得税政策汇总( 二 )


答: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按规定享受扣除 。对于纳税人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13. 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答: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 , 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 , 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
14. 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 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15.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答: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 , 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 。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 , 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 。
16. 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 , 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17. 妻子在北京婚前有首套住房贷款,婚前已经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婚后夫妻二人在天津买了新房并记在丈夫名下 , 丈夫婚前没有买过房子,这种情况下,如果天津的新房符合首套贷款条件 , 丈夫是否能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婚后 , 如果妻子就婚前已购住房申请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夫妻双方均不能再就其它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婚后,如果妻子未就婚前已购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且丈夫之前也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则丈夫可以就其婚后新购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18. 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 , 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19. 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 , 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 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