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增城区外来人员子女入学( 三 )


积分申请或调整被正式受理后,申请人可随时通过登录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积分申请办理的进度情况和积分结果 。
申请人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应在积分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原积分制受理窗口申请核查,并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 。
 ?。ǘ┗秩胙昵?。申请人获得积分分值后再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 登录“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服务→教育专区→积分入学”进入“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
 ?。ㄈ┥蠛?。入学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内对入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积分项目的审核结果 。
 ?。ㄋ模┎檠胙Щ趾吞岢鲆煲?。入学申请人可在“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查询积分结果,如对增城区补充加分指标项目审核结果和计分有疑问或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或持相关材料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积分制入学系统将根据复核结果重新计算积分 。
 ?。ㄎ澹┗峙琶?。“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的总积分,以镇街为单位,按总积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 。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申请人持在我区办理的居住证时长、社保项目得分再进行排序,以确定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本镇街内的排位次序 。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内显示并供申请人查阅 。
 ?。┕佳?。在保证完成本区户籍地段生和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学生的招生任务前提下 , 由区教育局将剩余的学位数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 。
 ?。ㄆ撸┨畋ㄖ驹?。入学申请人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入学申请人以居住地所属镇街为依据,对口申报同一镇街所属的4个志愿学校 。
 ?。ò耍┞既?。区教育局根据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学位以及申请情况划定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入围资格线,投档录取只对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入学申请人进行投档 。投档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投档时,符合投档资格的全部投到学区学校(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合法稳定住所生成) , 由学区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一轮投档全部录取结束后,才进行第二轮投档 。第二轮录取只对由于学区学校没有学位或学位不足而未能被录取同时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申请人进行投档 。第二轮投档时,将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申请人的志愿(先投第一志愿学校,如果没被录?。偻断乱桓鲋驹秆?进行投档录取 。
 ?。ň牛┕韭既〗峁?。投档结束后 , 区教育局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各镇街公办学校的积分入学录取结果,公示期为7天 。申请人可通过“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自行查阅录取结果 。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自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异议 。区教育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天内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
 ?。ㄊ┳⒉?。公示结束后 , 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 。逾期不注册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入读我区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入学积分自动失效 。
第八条通过本细则未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申请人可自行到经审批开办的民办学校为随迁子女申请报名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