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商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四 )


十四、保密条款
1、非因法律要求或受管辖的政府机关的要求 , 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向第三方透露 。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2、如有一方向自己聘用的法律顾问或会计师透露本合同不被视为泄密 。
十五、通知
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 通过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联系方式通知对方均为有效通知 。
2、双方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如下:
(1)甲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2)乙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3、双方承诺上述联系方式变更应于二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 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
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赁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 , 除仍应补交所欠款项外 , 并应支付逾期违约金 , 违约金数额按日计算 , 每日为:所欠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
2、乙方逾期交付租赁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满一个月 , 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收回乙方经营商铺 , 不退保证金 , 且乙方须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3、合同期届满 , 乙方逾期不交出经营场地的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逾期一日按履约保证金总金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
4、经营期内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导致本合同解除的 , 另一方有权要求按履约保证金的120%支付违约金 。同时 , 还应赔偿因此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
5、经营期间 ,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需终止或解除的 , 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 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 , 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 但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 如甲方因经营调整需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 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后 , 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 并无息退还保证金 。
6、经营期间 , 乙方的营业时间(包括节、假日)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 在规定营业时间内不得无故停止营业;若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项之情形 ,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收回乙方经营场地 , 不退保证金 。
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 如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发生纠纷造成甲方损失时 , 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及其它连带责任 。
十七、争议解决
1、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 , 双方应在7日内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时 ,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2、合同履行问题发生诉讼 , 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本合同全面执行 。
十八、其他
1、甲方声明:若乙方有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违反商业道德行为 , 则视为乙方违约 ,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
2、乙方声明:因乙方工作人员行为或因乙方生产、经营、销售产品的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第三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 , 或者被税务、工商、质检等国家行政部门予以处罚的 ,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 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 , 甲方有权就产生的损失向乙方追偿 。
3、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合同 ,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