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怎么判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判几年

今年7月,内蒙古判决了一起和“防卫过当“有关的案子,被告方家属认为此案和江苏昆山市的“龙哥反杀案”一样,也应该是“正当防卫”,但死者一方则坚决不认同“正当防卫”的说法 。
死者是61岁的王生娃 。2017年2月2日凌晨4点,王生娃潜入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坝上村村民郭三祥家中对其头部连砍三斧,被郭家女婿王铁柱、亲戚王玉成发现后,又用木棒和双响炮攻击二人,最后反被二人打死 。今年年初,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二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7年 。半年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之后他还在继续攻击他人,所以二人才会反击,没想到会打死人 。”王玉成的儿子王延青说,王生娃是故意杀人,如果没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但王生娃家人对此并不认同:“正当防卫还能把人活活打死?他们才是故意杀人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王玉成一家已经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法院判决
本属正当防卫,但倒地后继续殴打超过必要限度
因年轻时与村民郭三祥存在纠葛,2017年正月的一天晚上,王生娃潜入了郭三祥家 。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案发的2月2日凌晨4点左右,王生娃用砍斧将正在炕上睡觉的郭三祥头部连砍了三斧 。
同屋的亲戚王玉成听见动静,发现郭被砍伤,就呼喊郭三祥的妻子乔巧莲、女婿王铁柱 。三人查看完郭三祥的伤情后,便在院里寻找行凶者,最后在炭堆发现足迹 。这时躲着的王生娃用木棒和双响炮攻击三人,王铁柱和王玉成随即用木棒、扫帚等物连续击打王生娃,致使其身体多处受伤,后抢救无效于2月4日死亡 。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的尸体检验鉴定称,王生娃死于多发性骨折和软组织损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 。而伤者郭三祥的面部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 。
一审认为,死者王生娃持凶器潜入郭三祥家,将其面部砍伤,属于故意伤害 。之后王铁柱、王玉成在自家院内制止王生娃的不法侵害,本属于正当防卫 。但在防卫过程中,持械击打其身体造成了死亡的严重后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减轻处罚 。
内蒙古高院也认为,二人将王生娃击打倒地后并未放弃殴打,直到其不能动弹,最后造成死亡,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 。最后判处王铁柱有期徒刑十年,王玉成有期徒刑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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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伤的郭三祥
死者女婿说法
判的故意伤害我们都不认可,
应是故意杀人
王生娃的家人坚决不认同正当防卫的说法 。“正当防卫能将一个大活人打死吗?”王生娃的女婿班先生对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说,“现在判的是故意伤害,我们其实都不认可,应该是故意杀人 。”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怎么判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要判几年】班先生表示,当天他们家没人在现场,具体岳父为什么要去、怎么去的郭家他们也不知道,他也不了解两人有什么仇怨 。但他认为,即便真伤了人,毕竟一个六十多岁的人已经被打倒在地了,只要制服了送到派出所即可,为什么下这样的狠手 。
“我爸腿上粉碎性骨折、全身到处都是伤,头也被打出血了 。”班先生说,“他当时已经跑出来了,是被他们堵在炭堆最后打死的 。”他称,对方没有将人赶紧送医,是公安到来之后才送的 。当天八点派出所通知他们才知道人在医院,后来抢救不行赶紧送到呼和浩特市的医院,最后人就没了 。
报案材料显示,2017年2月2日凌晨4点,托克托县公安局侦办了一起伤害案,村民郭三祥在家中被人砍伤头部,同村村民王生娃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对该案的侦办过程当中,该局侦查人员在案发现场发现王生娃受伤较重,随后送往医院治疗 。
值班医生杨敏则表示,当天凌晨在托克托县医院急诊科值班时接到急诊,5点左右郭三祥先到达医院,发现其头部被砍伤,随后王生娃被送到医院 。在医疗时王生娃自己承认砍伤郭三祥,之后被其家人用棍子殴打 。
律师说法
被告律师:
王生娃的死属于意外事件
“整个案件首先是王生娃先蓄意杀人,只是被发现了才杀人未遂 。”王玉成的辩护律师郝中林认为,王生娃若不是死亡,也会被追究故意伤人罪,他的死属于意外事件 。而王铁柱和王玉成黑暗中也看不清砍人者手中武器,反击是为了维护家人的安全,没有意识到会造成严重的伤害 。
死者方律师:
此案和昆山龙哥案没可比性
王生娃家的辩护律师周律师表示,整个案件已经是终审判决,如果被告方有什么异议,就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 。她认为,每个案件都是不同的,此案和昆山龙哥反杀一案没有可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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