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能否拒绝加班安排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 。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强迫员工加班 。
【劳动者能否拒绝加班安排】《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推荐阅读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更改
-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能否报销
- 哺乳期可以被裁员吗
- 共同犯罪同案犯能否分开处理
- 暴雨天高铁能否运行
- 劳动仲裁要去法庭吗
- 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辞职
- 拖欠工资找什么部门
- 口香糖能否瘦脸 小心口香糖误区
- 劳动者能否两地同时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