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宏远水产
我们北海宏远水产厂一年都不放一天假请问这符合国家劳动合同法吗 。
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
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四、由此可见,
1、法定假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2、经批准可以加班,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3、不得强制劳动者加班 。加班应征得劳动者本人同意 。
综上所述,经过批准,劳动者自愿或同意加班没有强制的,并依法支付加班费的,符合劳动法规定 。
你好!
由于《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因此,单位一年都不放一天假的做法是违法的,即使是按规定支付了相应的加班费,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不能够接受的 。
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
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水产厂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
这是违法行为,具体做法你可向当地12333劳动社保热线电话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