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备案一般多久消,网站备案需要多久( 二 )



一、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 既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掌握与运用犯罪人员信息, 适时制定和调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 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有效防控犯罪, 维护社会秩序, 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 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

近年来, 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有关部门为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 。 认真总结并推广其中的有益做法,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犯罪人员信息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逐步建立和完善犯罪记录制度, 对司法工作服务大局,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 具有重要意义 。

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开展有关犯罪记录的工作, 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内,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要立足国情, 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 注意与现有法律法规和其他制度的衔接 。 要充分认识我国的犯罪记录制度以及有关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这一现状, 抓住重点, 逐步推进, 确保此项工作能够稳妥、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制度, 健全犯罪记录工作机制创造条件 。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 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 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 并实现互联互通, 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

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 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 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 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 应当允许, 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

(四)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 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 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 应当予以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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