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回执多久可以立案,受案是不是开始查了( 二 )


当然 , 以上这个法规条文将在2020年9月1日以后发生变化 , 因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修改 , 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 而修改后的《规定》 , 关于“受案回执”的规定更加详细 。
扩展资料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 , 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 , 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 , 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
无论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 还是现行的法律法规 , 均明确的写明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 , 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 , 并出具回执 。 也就是说 , 报案人在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后 , 是有权利向办案民警索要受案回执的 , 并凭着受案回执向办单位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 , 而不要傻傻等待结果 。

受案回执单与立案回执单有什么区别应当在二十四小时立案 , 特殊或者重大刑事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 , 不论是否有管辖权 , 都应当接受并登记 , 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 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 。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 , 应当立即进行审查 , 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 , 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 , 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 。 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 , 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编相关规定 ,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 , 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 , 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 , 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 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
。 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 , 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 , 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后 , 移送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的 , 应当在三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 至迟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 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应当在三十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 情况特殊的 , 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作出决定 。
参考资料:
【受案回执多久可以立案,受案是不是开始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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