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四年大概多久能出来( 二 )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 , 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 , 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 , 不能少于二十年 。
扩展资料:
按照《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 ,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 ,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判刑四年大概多久能出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1年4月25五日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 , 结合审判实践 , 现就相关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 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 , 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第二条规定 , 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 , 可以提出上诉 。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 经被告人同意 , 也可以提出上诉 。
第三条规定 ,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 , 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 , 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 , 应当改判 , 撤销限制减刑 。
第四条规定 ,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 , 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但应当限制减刑的 , 不得直接改判 , 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 。
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 , 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 ,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 , 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 , 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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