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多久可以走,申请离职后多久可以走人(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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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 , 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 , 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 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 , 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 , 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 , 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 。 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 , 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 , 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 , 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的是 , 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 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 , 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 , 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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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交了离职申请后,须几天可以走了?离职的第一种情况可以马上离开公司 , 第二种情况需要等待三十天 , 第三种情况 , 需赔偿损失后才可以离开 。
一、个人提出离职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 , 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 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 , 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 , 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 其中 , 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 , 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 , 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 , 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 , 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 ,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
扩展资料: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 ,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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