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多投有哪些形式( 二 )



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 , 我国一些重大的新闻报道 , 往往都由新华社统一口径向全国播发通稿 。 对于特别重大的新闻 , 新华社还受权指定各报纸、电视、电台刊播的篇幅、版位或时段、次序 。 明知是一稿多投和一稿即将被多用 , 各媒体为何还纷纷采用这种连篇幅、版位或时段、次序都硬性规定了的通稿呢?不就是为了追求新闻最大的宣传效果吗?在此我有些迷惑不解:新华社的通稿算不算一稿多投?各媒体采用新华社的通稿算不算一稿多用?为什么允许新华社一稿多投 , 而不允许普通作者一稿多投?作为代表政府行为的新华社的一稿多投能带来一定的社会效果 , 普通作者的一稿多投难道就不能产生一定的社会效果?

剪刀加浆糊的文摘 , 有哪一篇文章不是别的媒体用过了的 , 要说有也只不过是广告而已 。 然而 , 我国目前却有不少文摘报刊或文摘专版专栏 , 这些文摘媒体为什么会有其赖以生成的受众呢?不就是人们不嫌弃文摘吗?也就是说 , 人们在消费信息时 , 是不在乎信息是否原创首发还是来自剪刀浆糊的 , 对受众来说 , 只要信息重大权威新鲜 , 他们就愿意花钱消费 。 有些信息在某个媒体上已刊载了 , 但出现在文摘媒体上时依然有不少受众 , 这是因为传媒有一定的地区性和一定的受众群体的缘故 。 这也许是我国允许文摘媒体存在的理由 , 当然这种理由如果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的话 , 那就是为了加强新闻宣传效果的需要 。 我们为什么不能把一稿多投的稿件视为文摘呢?其实 , 好稿是难免被媒体转来转去的 , 我曾发表在《人民网》观点频道的小文《捏造新闻者应受法律制裁》就被《江南时报》、《千龙新闻网》等不少媒体转载过 。 他们都明知《人民网》已发表 , 为何还要刊载?

我认为 , 一稿多投就像新华社的通稿和文摘媒体的文摘一样 。 新华社的通稿一般情况下并不强迫媒体采用 , 媒体上已发表的稿件也没有谁会强迫文摘媒体再登 , 一稿多投时作者也不会也不能要求所投媒体一定要采用 。 而有些媒体在明知某些稿件已被别的媒体刊登或可能会被别的媒体发表的情况下却仍然要采用 , 不就是看中了某些稿件具有再次刊登的价值吗?

不管是新华社的通稿 , 还是文摘稿 , 还是一稿多投之稿 , 只要有再刊登的价值——社会反响大 , 效果好 , 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两个文明建设 , 就可以一稿多投 , 一稿多用 。 一稿投个上百家媒体 , 上百家媒体同时刊登同一条重要新闻又有何妨?
关于投稿的具体的方式方法与要求规则! 在IEEE的官方页面上对一稿多投的定义很简单: 文章需要是未曾发表 , 同时也未在审稿状态中 。


For many years, IEEE multiple publication policy has established a useful standard for authors and publication volunteers. Authors should only submit original work that has neither appeared elsewhere for publication, nor which was under review for another refereed publication.
其实所有作者都知道同一稿子不能发表在多个期刊上的 , 从婚姻角度上说就是犯了重婚罪了 。 而且那样很容易就能被检索出来 , 后果很严重 , 所以真正去这么做的人是极少数的 。 但是对于一稿多投的畏惧感却少了很多 , 因为如果投的两个甚至几个期刊隔的很远 , 编辑跟审稿人又不相同 , 给发觉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 再说了 , 文章不是还没有发表出来嘛 。 如果只有一个期刊录用的话 , 那就没有任何一稿多发的风险了 。 在那种需要论文毕业或者评职称的时候 , 作者往往会受到现实压力而主动选择一稿多投 。 或者是首先投的期刊审稿时间太长或者失去联系的时候 , 作者也会被迫的选择投稿到其他的期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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