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伪证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替别人做伪证拘留多久( 五 )
上述法律、法规中提及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隐瞒事实真相,毁灭、伪造、隐匿有关资料,但不是在刑事诉讼中,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不同于伪证罪,只能分别情况,以其它犯罪论处 。
拓展资料
伪证
伪证,是指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或陈述、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不利他人或者隐匿重要证据的行为 。
所谓伪证,是指被审计单位等审计证据的提供者出于某种动机而伪造的证据 。 这些证据或因精心炮制而貌似真实证据,或与被审计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巧合,如不认真排除,往往就会鱼目混珠,以假乱真 。 伪证也是假证据的总称 。
还有在数学方面,是指证明一种不符合常理的理论,但是看起来却十分正确,毫无差错 。 这些伪证经常在作图方面和细节上掩人耳目,麻木我们,从而骗了我们的大脑 。 是一种很有趣的另类题目 。
作伪证需要负什么样子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所谓伪证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 。 构成本罪,行为人的伪证行为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发生在侦查、起诉、审判的整个过程 。 无论是行为人作虚假证明还是虚假鉴定,以及虚假记录或翻译,只要实施行为之一,便足以成立本罪 。
应该划清伪证与误证的界限,二者的关键区别是行为人是否故意作伪证和有无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意图 。 此外,由于诬告陷害罪的行为人为了达到陷害他人的目的,常常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因此就有可能在表现形式上与本罪相同 。 但而知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犯罪发生的时间不同(本罪限定于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及犯罪意图不同(本罪行为人的犯罪意图可能是陷害无罪之人,也可能是包庇有罪之人;而诬告陷害罪的行为人的犯罪意图只能是陷害他人) 。
伪证罪的主体要件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
“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 。
“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 。
“记录人”,是指为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审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录的人 。
“翻译人”,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为案件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翻译的人员 。
伪证罪的客体要件
伪证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 。 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伪证罪的客体要件 。
伪证罪的主观要件
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 。 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陷害他人的意图或者隐匿罪证,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
伪证罪的客观要件
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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