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如何打击套路贷( 二 )


专案组民警通过工作 , 初步了解到该公司以孙某为负责人 , 同时摸清了该公司人员及贷款公司人员的具体情况 。 5月25日 , 专案组兵分两路 , 分别在中关村地区的两个写字楼内抓获相关涉案嫌疑人 。
经初步审查 , 嫌疑人孙某于2017年中旬成立公司 , 为谋取经济效益 , 孙某及其女友霍某商定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公司高薪招聘网络主播的虚假信息 , 诱使应聘者购买直播设备支付押金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钱款 , 再签订自动离职不退设备押金的协议 , 后以各种理由逼迫应聘者自动离职 。
为了实施诈骗行为 , 孙某特意在网上购买了价值300元声卡作为所谓专业的直播设备 , 并联络4名网络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 , 协定每贷款一笔提成100元 。 在孙某公司内 , 负责网络招聘的经理每招聘到一名应聘者提成100元 , 如应聘者缴纳设备押金 , 可提成1500元;业务员每吸引一名应聘者前来面试提成50元 , 如应聘者缴纳设备押金 , 则提成200元 。 经查证 , 该公司通过拒发应聘主播工资、侵吞设备押金及主播产生的网络收益 , 截至目前已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
张某等4名贷款公司人员交代 , 2017年12月份开始同嫌疑人孙某进行贷款合作 , 在明知孙某骗取应聘者钱财的情况下 , 仍为其办理网络贷款 。 目前 , 嫌疑人孙某等26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 , 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
套路贷50万元40多天变500万元
2017年6月以来 , 朝阳区的董先生遭遇套路贷 , 在他人安排下 , 他因借贷将其父亲名下一处房产抵押 , 且贷款资金大部分被他人转移 。
民警经工作查明 , 2017年6月董先生因创业需要 , 欲贷款50万元 , 期间通过网络结识关某并向其借贷 , 在得到7万元现金后 , 关某等人以董先生抵押物品仅为身份证、户口本 , 资质偏低无法贷出余额为由 , 将董先生介绍给侯某 。 侯某指使他人使用伪造死亡证明将董先生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至董先生名下 , 又连续操作 , 先后将房屋产权抵押给侯某、李某等人 。
在此过程中 , 侯某通过商户POS机 , 以平账为由转移了事主的借贷资金 , 使得董先生在基本没有得到贷款的情况下抵押住房 , 其债务在短短40余天内几何式倍增 , 由最初50万元变为500万元 。 经核实 , 其实际所得仅为23万余元 , 且房屋被虚假诉讼 , 面临强制执行风险 。
掌握了充足证据后 , 警方对涉案人员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 经工作 , 在东城、朝阳、丰台、大兴等区将关某等人抓捕归案 , 起获各种合同、欠条、协议等百余份 , 查扣电脑9台 , 扣押POS机等作案工具7部 。 目前 , 关某、侯某等34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

警方是如何打击套路犯罪的? 套路贷可以报警 , 报警了警察会管 , 被骗3000元就够立案标准 , 警察就会立案处理 , 套路贷是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 , 因为套路贷的本质特征是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侵占借款人的合法财产 。
套路贷报警前提是保留好证据 , 警察才会立案处理 , 如果什么凭证都没有 , 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处理 。 要保留好以下证据:
1、录音:每次与贷款机构见面谈条件、签合同、催收、聊天等对话都录下来;
2、短信、微信:留下所有与贷款机构沟通的信息 , 如果对方发送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信息给借款人或家人 , 也统统保留;
3、任何合同、协议、书面文字、转账凭证;
4、视频录像:因为大部分套路贷都是口头谈条件 , 签虚高借条 , 如果有必要 , 可以隐蔽的录下相关视频 。

推荐阅读